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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平科技大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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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案計畫

科技部修正「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;另109年度「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」申請案,自即日起受理申請。

2020/01/16

一、科技部修正「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;另109年度「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」申請案,自即日起受理申請。

二、本次修正重點略以:

(一) 為鼓勵具相當學術實力者皆可申請,申請資格將不分國內或國外科技人才,修正「研究學者」資格,合併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,並合併其申請資格說明,補助期間亦一併調整為依研究計畫執行期間,至少為一年,至多為三年,總補助期間最長為六年。(修正規定第八點)

(二) 增列規定第七點第三項及第四項,以明確本要點各項補助項目之性質,並得由申請機構自籌經費支應其餘不足之經費。

三、修正「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」暨109年度「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」申請案等請詳閱附件。

四、有意申請者擬請於109年2月20日前完成計畫線上申請並請擲交「研究人員自我檢核表」,再由研究產學組繳交送出,以便後續函送作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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